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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诡异勒索案!敲诈公司2099比特币,15年套现200万,2017年价值3亿

怎么退出imtoken钱包 2023-05-19 05:58:32

一个失业的流浪汉杜向一家A股300万元的上市公司索要“封口费”,并要求支付2099比特币。 2015年,杜某套现2099比特币后,只拿到了200多万元,但两年后的2017年,2099比特币价值3亿元。

仅靠敲诈钱,他差点成为亿万富翁。在A股市场,敲诈案件层出不穷,但就“怪异”程度而言,这起案件也可以说是名列前茅。虽然当时被告的敲诈金额为300万元,但由于支付方式是比特币支付,该案后来被蒙上了“玄幻”色彩。

2014年,杜某抓住上市公司的把柄,索要300万元“封口费”,并要求用比特币支付。以当时的价格,被敲诈的上市公司向被告杜某支付了2099比特币。

2015年5月,杜先生兑现2099比特币后,只拿到了200多万元,其中约30万元作为首付,然后他又买了一辆宝马X5车,还有一些积蓄,偿还个人债务和支出。

也许开着宝马的杜,以为自己发了财,可他怎么也想不到,短短两年时间,如果不是发了财,这笔钱是买来买来的。如果他的钱包里有2099个比特币,他将拥有近3亿元人民币。即使在经历了资产大幅缩水之后,以目前 6500 美元的价格计算,这些比特币的价格也接近 1 亿元人民币。

尽管有不义之财,但他离成为亿万富翁又近了一步。

敲诈上市公司获得2099比特币,距离亿万富翁仅一步之遥

对上市公司的勒索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在红太阳药业被敲诈勒索的情况下,敲诈者逃避法律处罚的手段更是令人大开眼界。早在2014年,他们就“命令”上市公司用比特币支付,并亲手传授方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如何购买和支付比特币。

日前,网上流传着一份题为《杜冰敲诈勒索二审刑事裁定书》的刑事裁定书。 A股上市公司红日药业被勒索2099比特币作为“封口费”。

敲诈方:杜某

被敲诈方:A股上市公司红日药业

敲诈金额:2099比特币

2014年底,杜冰在搜索引擎上找到了红日药业的商务馈赠和馈赠清单以及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文件等内部资料,并将其全部下载到硬盘中。

2014年12月,杜兵通过网络找到红太阳药业董事会秘书郑某的邮箱,并以U88XXX@mail.com发邮件,理由是自曝上述情况。红太阳药业信息 红太阳药业无视要钱的要求,随后杜冰在天涯论坛发了一张公司业务往来费用清单的截图。

红太阳药业发现该帖子后,经研究决定,郑某董事会秘书联系杜冰,表示将出资30万元解决此事。杜冰提出自己需要300万元,并要求用比特币支付。经评估,红日药业被迫同意被告人杜冰的请求。

之后,杜冰多次通过邮件联系郑某,教郑如何购买和支付比特币。 2015年1月9日,红太阳公司将人民币30万元存入其员工王某的银行账户;同年5月13日,将270万元转入王某账户。

郑书记用这300万资金购买了2101.209个比特币,并将2099.7个比特币转移到杜冰提供的那个纸钱包地址里面。得到这些比特币后,杜冰卖掉又提现,一共拿到了超过200万元。

杜先生拿到钱后,先在成都天府新区买了套房,首付30万元;然后他买了一辆宝马X5,剩下的钱用来存定期、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等。

2015年,杜总万万想不到,如果不套现的话,原本的300万,两年后会变成近3亿,即使是在价格暴跌之后。以二审判决时的价格计算,每个比特币的价格约为6500美元,2099个比特币的价格超过9000万元。有了这笔不义之财,杜某离成为亿万富翁只有一步之遥。远程。

匿名性让加密货币被滥用,如何将其识别为亮点

本案中,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如何确认被告人杜某的账户收到了上市公司的转账,是取证的一大难点17年比特币提现,也是本案的亮点之一。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的上诉和辩护意见还表示,法院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一审中向被告人的比特币账户转账。对于这部分证据收集,法院在判决书中给出了详细的解释。要点如下:

1.受害者开设比特币账户,购买比特币,转入杜冰指定的比特币纸钱包地址。

2.这一事实的证据包括:证人郑某的证词、郑某与杜冰的邮件内容、提现钱包地址确认邮件、北京乐酷网络公司证明文件等。

3. 被告人杜某供认,他通过乐库达网站造币是为了不让人们发现比特币的来源和去向,并将融合后的比特币转移到他的硬件钱包地址注册后,比特币可以进行人民币交易。

4.上诉人供述是,获得的比特币数量和数量与证人郑某的证词以及郑某使用的账户内容一致,与事后转入火币的比特币数量基本一致.

“虽然不可能在杜冰的硬件钱包地址上收集到比特币的来源,但这是由于比特币转账支付隐蔽的客观原因,也是杜冰选择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的原因方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掩盖他的犯罪行为。”判决在列举包括当事人证言在内的证据后,作出上述结论。

近年来,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但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匿名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特点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变成了暗网交易。 、洗钱和其他非法行为。

众所周知,匿名性是各种虚拟货币最显着的特征之一。匿名功能可以很好地保护交易者的隐私,但也为非法交易行为提供了掩护。账户被追踪时,无法有效验证虚拟货币账户与真实身份。

当使用法定货币作为支付方式时,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易和支付一般通过银行账户来实现。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交易也需要绑定相关银行账户。一笔交易可以对应一个实名个人,当交易异常或非法时,可以对个人进行追踪。

但是,各种虚拟货币的交易支付与法币体系无关。以比特币为例,它的“账户”只是基于区块链生成的一串代码,称为“地址”,无需提交身份信息,通过下载相应的钱包程序即可获得。虽然基于该地址的交易信息记录在比特币区块链上,可以公开搜索,但一般无法通过该地址追溯到个人。

匿名性是虚拟货币的一个重要属性,它也满足了一些非法交易的需要。因此,一些虚拟货币一再强化这个属性作为卖点。除了大众熟知的比特币之外,还有一些匿名性更强的虚拟币,比如门罗币、ZCASH等。

市值蒸发70%以上,波动剧烈,炒作盛行

比特币价格的波动有目共睹,带来巨大的投机,涨跌不限,7×24小时交易机制风险更大。

在央行近日发布的《2018年金融稳定报告》中,在加密货币部分,特别指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资产炒作盛行,“加密资产价格大幅波动,加上前期监管的缺失,导致了加密资产市场的混乱,加剧了区块链行业的投机色彩,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价格暴涨,风险迅速聚集,严重扰乱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央行报告指出。

市值的巨大波动从侧面反映了市场的泡沫和投机程度。央行报告显示,在加密资产发行领域,2013年加密资产仅66种,2016年644种,2017年底1335种。据央行统计,与参考美元价格,2017年比特币日收益率波动幅度为97.18%,以太坊则高达136.68%。相比之下,标准普尔 500 指数的盈利波动率仅为 6.66%。

从加密资产总市值来看,根据coinmarketcap数据,2013年底全球加密资产市值约为100亿美元,2016年底为16.1亿美元,但截至2017年底,其总市值飙升至57290亿美元,呈现高度泡沫趋势和巨大波动。

然而,自从市值在 2017 年底达到顶峰后,便开始下跌。今年以来,总市值一直处于下滑状态。目前超过2000亿元。不到一年的时间,年初市值就超过8000亿元。 75% 蒸发了。

比特币价格也经历了急剧下跌。根据coinmarketcap数据,2017年12月17日,比特币价格为1.$90,000,一度突破$20,000,现价徘徊在$6,500附近,一年跌幅超过60%。

从 ICO 规模的缩小也可以看出市场的平静,泡沫挤压正在加速。自 2017 年以来,ICO 造福神话风靡一时,但伴随着各种乱象,如 ICO 融资主体的混乱,各类 ICO 项目的投资者普遍缺乏适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一些项目没有实体项目支持,白皮书是假的。币”和“空气币”层出不穷,连发起人都带着钱跑了。融资操作因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广泛曝光,ICO规模开始萎缩。

根据coindesk收集的数据,2017年全球ICO融资规模攀升,2018年6月达到顶峰。2018年7月,ICO融资规模大幅缩水。

加密资产性质得到“证明”,资产属性得到确认

该判决适用于Bitcoin Instructive等涉及加密资产支付的案件。

近年来,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热度越来越高,其自身的匿名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掩盖犯罪的手段。近年来,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使用和使用比特币等参与赌博、传销等案件有增加趋势,对此类资产性质的界定为此类案件的判决。

本案判决书显示,杜冰及其辩护人在上诉、辩护意见中指出,本案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收到了被害人支付的300万元财产,而比特币是特定类型的财产。虚拟物品不属于我国刑法保护的财产,有相应的司法实践。根据上诉人的供述以及杜冰名下的汽车、房屋登记,认定其将赃款用于个人消费是毫无根据的。

对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不可能在杜冰的硬件钱包地址上收集到比特币的来源,但这是一个客观原因是货币转移的隐瞒。支付,这也是杜冰选择比特币作为支付对价的原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同时,对于被告人杜某主张“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属于我国刑法保护的财产”,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裁定书中表示,在本案中,比特币只是红太阳公司向杜冰支付财产的手段,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并非本案的重点,所以辩护人认为比特币不受刑法保护的观点不予评价.

其实央行早在2013年就已经定义了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性质,并在当时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它应该被用作市场上的货币。但是,比特币交易是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人可以自由参与,风险自负。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比特币的定性。在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对加密资产性质的描述被进一步细化为“民间金融资产”。

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一起案件也承认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该裁决认为,尽管监管机构禁止ICO活动和虚拟货币交易,并提醒投资者切实防范风险,但从未断定个人比特币交易是非法的。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功能,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数字资产,可以作为交割对象。

此案之所以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是因为它承认了国内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并受法律保护17年比特币提现,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有司法判例的空白。值得一提的是,该消息被司法部官方微博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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