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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炒币”风,部门配合中央和地方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imtoken最新安卓版本下载 2023-12-14 05:08:01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吴宇)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公告的背景是什么?还提出了哪些其他工作措施? 24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回答了相关问题。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和取缔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风险情况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一份通知。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致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它是由非金融机构发行,采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形式发行的具有其他特性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 ,包括Tether等所谓的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严禁,依法坚决取缔;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的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将建立部门协调、中央地方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在地方层面,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和打击辖区内与虚拟货币有关的违法行为。金融活动。

在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监测预警方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将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虚拟货币识别和发现的准确性和效率交易投机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强对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资金的监管。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线上监测、线下监测、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此外,我国还将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与处置体系。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配合,切断支付渠道,处理有关依法设立网站和移动应用,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的注册和广告宣传。全面落实管理政策,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面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炒作风险。

谈及后续工作安排,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虚拟货币炒作交易国家发改委对挖矿最新政策,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11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安蓓)记者24日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加强监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根据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门的“矿机”计算和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低。科技进步带动作用有限,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衍生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具有不利影响。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挖矿”活动的高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将带来能耗和碳排放双控的实现。在我国达到峰值和碳中和。影响较大,加大了大部分地区的电力安全和供应压力,加剧了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的供需紧张;另一方面,比特币炒作交易扰乱我国正常金融秩序,滋生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洗钱、逃税、恐怖融资等。和跨境资金转移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通知明确,区分虚拟货币“挖矿”的增量项目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开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在确保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通知要求全面审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投资新项目。加强对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源消耗的双重控制约束。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淘汰类”新增“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在新增上市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将被视为淘汰行业,按照相关规定禁止投资。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数据中心企业信用监管。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使用电报和能源。严禁为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指出,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国家发改委对挖矿最新政策,实行“淘汰型”企业电价。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不得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所有财政和税收支持。停止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淘汰。

坚决遏制“炒币”风,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